序号 |
所属地 |
企业名称 |
问题和隐患 |
违反法律 |
处罚依据 |
处罚金额 |
立案日期 |
结案日期 |
1 |
岭东区 |
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3月1日国务院安委办第六督查组对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羊鼻子山大理岩矿进行督导检查时,发现该矿南区受料口缺少防护栅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现状图纸缺少南区爆破警戒范围内自有设施;南区卸矿平台受料口安全限位车挡高度不符规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贰万伍 仟元 |
2024年3月12日 |
2024年3月28日 |